Q:
商標注銷和撤銷有什么區別?
A:
“商標注銷”是由商標持有人主動發出的注銷行為;“商標撤銷”是第三方對于注冊滿三年的商標沒有使用所提出撤銷權利的一種方式。
Q:
為什么要注銷商標,等他自動失效不行嗎?
A:
可以。注銷行為完全是自愿的。
Q:
對方商標注銷了我還能申請嗎?
A: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需要注銷滿一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請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Q:
一個證書里面好幾個類別可以只注銷其中幾個分類或者某幾個商品嗎?
A:
可以只注銷一個證書中某個分類的商標,其他分類還是正常有效的;如果需要刪除某個分類中的幾個商品/服務,需要走刪減流程不是注銷。
Q:
商標注銷后還可以再申請嗎?
A:
只要沒有人申請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就可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