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相鄰標記的區別與聯系
要認識和掌握商標,必須能夠區分商標與相鄰標記。商標是商品或者服務的特定標記,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務上,但是必須清楚: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務上的標記絕不僅僅是商標一種。我們可以看到,企業名稱、商號、商品裝潢、原產地標記、商務標語等,它們往往同商標一起同時附著于一件商品或者一項服務項目上,有時甚至和商標混在一起。這些標記同商標有著密切的聯系,但各自又有其特殊功能,在商標法上稱之為商標的相鄰標記。在有些國家的法律和一些國際公約中,相鄰標記也是法律所保護的對象,有的國家甚至將相鄰標記和商標都作為商標法的調整對象加以規定。
1.商標與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顧名思義就是企業的稱謂,像自然人有自己的名字一樣,企業也有自己的名稱。企業名稱的基本功能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和一定行業中,辨認和識別不同企業及其營業,以避免混淆。
企業名稱與商標的區別是:
(1)兩者的構成要素不同。企業名稱只能以文字表現,而不能以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表現;商標則可以使用任何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及其組合。
(2)兩者對顯著性的要求不同。商標必須具有顯著特征;企業名稱則無須具有像商標那樣的顯著特征。在相距遙遠的兩個地區,兩個企業可以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因為它們不會造成公眾的誤認。
(3)兩者獲得保護的依據不同。企業名稱依《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進行登記后即可獲得;而商標則要依《商標法》申請注冊后才能獲得。
(4)兩者的注冊(登記)及管理的體制不同。我國的商標管理制度在商標授權方面,采取的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統一注冊的形式,即在同一個類別的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在全國范圍內,只能有一個商標注冊人擁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并受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企業名稱核準登記制度采取的是分級管理原則,按照不同的行政區劃,不同地區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出現相同的字號,也就是說,字號相同但企業所屬行政區劃不同的,仍然可以分別享有各自相近的企業名稱,并受法律保護。例如,北京市有“北京青春制鞋廠”,上海市可以有“上海青春制鞋廠”,天津市可以有“天津市青春制鞋廠”,重慶市可以有“重慶市青春制鞋廠”。這種情況,目前在我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體制中,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
2.商標與商品裝潢
商品裝潢是商品包裝物或者其他附著物上的裝飾設計,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費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功能,這同商標所具備的區別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是不同的。
從法律上看,商品裝潢與商標的主要差別是:
(1)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就為注冊人專用,不經變更申請不得任意改變其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商品裝潢無須經過注冊;且不屬于特定主體專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加以變動和改進。
(2)商標不允許與所指向的商品內容相同,即商標的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不能涉及與商品有關的質量、原料、功能、用途等;商品裝潢無此限制,其裝潢設計的內容與商品的內容往往一致。例如,牛肉罐頭可以用牛作為裝潢圖案,而不能用牛作為商標圖案。
(3)在我國的法律保護體系中,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商品裝潢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知名商品的裝潢還可以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3.商標與商務標語
商務標語是為了推銷商品或者宣傳服務項目而使用的口號。它與商標的關系十分密切,經常與商標相配合而出現在商品包裝或者宣傳材料上。但是,商務標語不具有識別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它只能就商品的性能、作用、特點、服務態度等,用一定的語言來贊美,一般表現為贊美之詞,例如,“質量上乘、工藝先進”,“營養豐富、美味可口”等語言。
商務標語不能被生產者或經營者獨占使用,而且還可以時常調整改變。商務標語如果符合著作權客體條件,具有原創性(獨創性)并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在國外,商務標語馳名后,如果有他人仿用,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請求保護。例如,“只溶在口,不溶在手”就是馳名的商務標語,如果他人仿用,德芙巧克力的生產者就可以依著作權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請求保護,但它不是商標。一般情況下,商務標語缺乏商標所要求的顯著性。例如,曾有企業以“追求巔峰,滿足享受”文字的美術體在香煙及煙草制品上申請注冊商標,被商標局以“該商標為廣告用語,缺乏顯著特征”為由駁回申請。
4.商標與原產地名稱
原產地名稱,是指當商品的質量和特征完全是或者主要是由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等地理環境造成時,用于表明商品出處的國家、地區或地點的地理名稱。有些產品,特別是天然產品,其質量或功能特點可能與加工制造者的技術特點沒有什么關系,而與其所處的地理環境等因素有直接聯系,這時原產地名稱就直接成為產品質量特征的標記。例如,“龍井”茶葉、“涪陵”榨菜等。
原產地名稱可以是國家或行政區劃名稱,也可以是自然地理名稱。一般情況下產地的生產者都可使用,但不受個人壟斷,也不能轉讓。非產地的生產者只有在依慣例使用原產地名稱以表示產品的原料來源時才可以使用原產地名稱,例如“瑞士機芯”,否則禁止使用。
商標與原產地名稱的區別是:
(1)商標識別的是一個企業與任何其他企業的同類商品或者服務;而原產地名稱則是用以區別一個地區與任何其他地區出產或提供的同種商品或者服務。
(2)特定的商標只能由一個企業專用或經注冊人許可后由有限的幾個企業共用;而特定的原產地名稱則可由該地域范圍內的經營具有同一特點的同一種商品的所有企業共用。例如,江西景德鎮生產瓷器的企業均可在其生產的瓷器上標注“景德鎮”這一原產地名稱(用以與其他地方生產的瓷器相區別),同時,這些企業又各有其自己的商標(用以區別各個企業所生產的瓷器)。
(3)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或者服務的;而原產地名稱則是通過標明原產地來表明商品的質量、功能、特點的。
(4)商標具有專有性,注冊商標非經商標權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商標權是一種獨占使用權;而原產地名稱不具有專有性,該產地的企業都有權使用同一個原產地名稱。因此,原產地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否則會損害同一產地其他生產者的利益,當然更不允許生產者使用虛假的原產地名稱,以防混淆和損害原產地產品的聲譽。
(5)注冊商標屬于商標注冊人所有,商標注冊人可以依法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而原產地名稱不屬于任何人所有,不能申請注冊,更不能進行原產地名稱的轉讓或者許可使用。(6)商標是受商標法保護的;我國對原產地名稱的保護和管理主要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
1.商標與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顧名思義就是企業的稱謂,像自然人有自己的名字一樣,企業也有自己的名稱。企業名稱的基本功能是,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和一定行業中,辨認和識別不同企業及其營業,以避免混淆。
企業名稱與商標的區別是:
(1)兩者的構成要素不同。企業名稱只能以文字表現,而不能以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表現;商標則可以使用任何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及其組合。
(2)兩者對顯著性的要求不同。商標必須具有顯著特征;企業名稱則無須具有像商標那樣的顯著特征。在相距遙遠的兩個地區,兩個企業可以采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因為它們不會造成公眾的誤認。
(3)兩者獲得保護的依據不同。企業名稱依《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進行登記后即可獲得;而商標則要依《商標法》申請注冊后才能獲得。
(4)兩者的注冊(登記)及管理的體制不同。我國的商標管理制度在商標授權方面,采取的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統一注冊的形式,即在同一個類別的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在全國范圍內,只能有一個商標注冊人擁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并受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企業名稱核準登記制度采取的是分級管理原則,按照不同的行政區劃,不同地區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出現相同的字號,也就是說,字號相同但企業所屬行政區劃不同的,仍然可以分別享有各自相近的企業名稱,并受法律保護。例如,北京市有“北京青春制鞋廠”,上海市可以有“上海青春制鞋廠”,天津市可以有“天津市青春制鞋廠”,重慶市可以有“重慶市青春制鞋廠”。這種情況,目前在我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體制中,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
2.商標與商品裝潢
商品裝潢是商品包裝物或者其他附著物上的裝飾設計,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費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功能,這同商標所具備的區別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是不同的。
從法律上看,商品裝潢與商標的主要差別是:
(1)商標一經核準注冊,就為注冊人專用,不經變更申請不得任意改變其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商品裝潢無須經過注冊;且不屬于特定主體專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加以變動和改進。
(2)商標不允許與所指向的商品內容相同,即商標的文字、圖形等可視性標志不能涉及與商品有關的質量、原料、功能、用途等;商品裝潢無此限制,其裝潢設計的內容與商品的內容往往一致。例如,牛肉罐頭可以用牛作為裝潢圖案,而不能用牛作為商標圖案。
(3)在我國的法律保護體系中,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商品裝潢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知名商品的裝潢還可以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3.商標與商務標語
商務標語是為了推銷商品或者宣傳服務項目而使用的口號。它與商標的關系十分密切,經常與商標相配合而出現在商品包裝或者宣傳材料上。但是,商務標語不具有識別商品或者服務的功能,它只能就商品的性能、作用、特點、服務態度等,用一定的語言來贊美,一般表現為贊美之詞,例如,“質量上乘、工藝先進”,“營養豐富、美味可口”等語言。
商務標語不能被生產者或經營者獨占使用,而且還可以時常調整改變。商務標語如果符合著作權客體條件,具有原創性(獨創性)并有一定的知名度的,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在國外,商務標語馳名后,如果有他人仿用,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請求保護。例如,“只溶在口,不溶在手”就是馳名的商務標語,如果他人仿用,德芙巧克力的生產者就可以依著作權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請求保護,但它不是商標。一般情況下,商務標語缺乏商標所要求的顯著性。例如,曾有企業以“追求巔峰,滿足享受”文字的美術體在香煙及煙草制品上申請注冊商標,被商標局以“該商標為廣告用語,缺乏顯著特征”為由駁回申請。
4.商標與原產地名稱
原產地名稱,是指當商品的質量和特征完全是或者主要是由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等地理環境造成時,用于表明商品出處的國家、地區或地點的地理名稱。有些產品,特別是天然產品,其質量或功能特點可能與加工制造者的技術特點沒有什么關系,而與其所處的地理環境等因素有直接聯系,這時原產地名稱就直接成為產品質量特征的標記。例如,“龍井”茶葉、“涪陵”榨菜等。
原產地名稱可以是國家或行政區劃名稱,也可以是自然地理名稱。一般情況下產地的生產者都可使用,但不受個人壟斷,也不能轉讓。非產地的生產者只有在依慣例使用原產地名稱以表示產品的原料來源時才可以使用原產地名稱,例如“瑞士機芯”,否則禁止使用。
商標與原產地名稱的區別是:
(1)商標識別的是一個企業與任何其他企業的同類商品或者服務;而原產地名稱則是用以區別一個地區與任何其他地區出產或提供的同種商品或者服務。
(2)特定的商標只能由一個企業專用或經注冊人許可后由有限的幾個企業共用;而特定的原產地名稱則可由該地域范圍內的經營具有同一特點的同一種商品的所有企業共用。例如,江西景德鎮生產瓷器的企業均可在其生產的瓷器上標注“景德鎮”這一原產地名稱(用以與其他地方生產的瓷器相區別),同時,這些企業又各有其自己的商標(用以區別各個企業所生產的瓷器)。
(3)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或者服務的;而原產地名稱則是通過標明原產地來表明商品的質量、功能、特點的。
(4)商標具有專有性,注冊商標非經商標權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商標權是一種獨占使用權;而原產地名稱不具有專有性,該產地的企業都有權使用同一個原產地名稱。因此,原產地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否則會損害同一產地其他生產者的利益,當然更不允許生產者使用虛假的原產地名稱,以防混淆和損害原產地產品的聲譽。
(5)注冊商標屬于商標注冊人所有,商標注冊人可以依法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而原產地名稱不屬于任何人所有,不能申請注冊,更不能進行原產地名稱的轉讓或者許可使用。(6)商標是受商標法保護的;我國對原產地名稱的保護和管理主要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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